感谢您购买扬州华创的水处理系列产品!
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,扬州华创不锈钢滤材有限公司向您做出下述保修服务承诺:
1. 本产品保修期为一年。保修期内,如不属制造质量而因用户安装问题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,更换或维修,费用客户承担。
2. 保修期外,客户除应承担需要更换或维修费用外,还要承担维修人员的差旅费及工时费。
3、不能享受“扬州华创保修”的情况
● 未按《使用说明书》的内容安装使用、维护、保管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;
● 未经扬州华创同意,客户自行改变水处理设备参数而造成损坏的;
● 非扬州华创维修机构人员维修、客户自行安装、使用非扬州华创原厂配件而导致设备故障或损坏的;
● 因不可抗力(地震、火灾、洪水等)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、动乱、政府行为而导致故障或损坏而不能正常使用的。
质量承诺 :
1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,提供符合设计标准、质量合格的产品。
2、严格检查和控制原材料、配套件的进厂质量。
3、保证所供设备加工工艺完善、监测手段完备。产品决不带缺陷出厂。
4、对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向需方和监造代表通报,不隐瞒。若设备缺陷超过合同规定的标准,我方无条件更换。在安装和试运过程中,设备出现质量问题,先处理问题,再分清责任,一切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为准则。
5、在开箱过程中如发现缺件及其他原因引起的零部件丢失,我方负责尽快免费补齐所缺零部件。
6、我们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安全规定、证件齐全,采用最新设计和优质材料制造,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。
7、质量保证期为一年,在此期间发生因我方制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,我们将及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。
我方配有高素质的售后服务人员及24小时热线服务,在接到用户的服务要求后,将在6小时之内作出答复或派出服务人员,并尽快到达现场。我方将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而及时的优质服务。